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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产品马来西亚市场准入介绍

2022-05-26 11:52:06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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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深化外贸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也为外贸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注入了强大动能。截至目前,RCEP已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等11国正式生效,其余成员国将在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后陆续生效实施。


在东盟,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最近发布公告称,马来西亚已向东盟秘书处提交对RCEP的核准书。3月18日起,RCEP将对马来西亚生效。对此,马来西亚贸工部预计,马来西亚将成为在出口方面从RCEP获益最多的东盟成员,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服务提供商也将得以拓展更广阔的市场。下面将介绍家电产品在马来西亚相关认证要求。


马来西亚关于家用电器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有两个:《电力供应法(1990)》(Power Supply Act(1990))和《电器设备批准条例1994》(Approved of Electrical Equipment(Electricity Regulation)1994),这两个法律都由能源委员会(Energy Commission)执行。前者针对电力供应规定了电力安装的许可和控制、配送电力设备的安全以及保护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后者则规定了任何制造商、进口商、展览商、销售商和广告商的电器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及能效要求。《电器设备批准条例1994》共包括34大类的产品,像电熨斗、毛发护理器、皮肤护理器、厨房器械、烤面包机、电风扇、吸尘器、洗衣机、电冰箱、电饭煲等家用电器都包含在内。


对于计划出口到马来西亚的家用电器产品,需要获得认可证书(CoA),还需额外申请SIRIM产品认证体系或SIRIM船运认证体系,并粘贴对应标签,否则就不能在马来西亚市场上销售。


电冰箱、家用电扇、空调或其他最低能效标准(MEPS)管控的产品在销售前须粘贴能效标签。标签的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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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IM认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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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能效标识


其中CoA证书与马来西亚能效标识的发证机构为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 (ST) or Energy Commission),SIRIM认证的发证机构为马来西亚标准与工业研究所(SIRIM QAS International Sdn. Bhd)。


CoA认证的步骤:

1.进口商在系统里面注册;

2.资料递交至ePermit系统并支付申请费用,所提交的资料包括:产品品名、型号、商标、安规报告、能效报告(如适用)、零部件清单、技术参数表、使用说明书;

3.ST评审材料,ST评审材料时会对报告的有效性和差异试验进行审核;

4.支付测试费用后签发CoA证书;

5.进口货物需要提供批次测试报告或SIRIM产品认证证书;

6.粘贴SIRIM-ST标签和EE能效标签(如适用)。


注意所提供的安规报告、能效报告等报告需要是由IECEE CB体系下实验室或APLAC/ILAC MRA 授权的实验室或ASEAN EE MRA 列名的实验室或马来西亚标准局所列的马来西亚实验室认证计划中的列名的实验室来出具,其他实验室出具的报告不会被接受。


SIRIM产品认证步骤:

1.递交认证申请,主要递交的材料包括:产品认证申请表、有效期内的CoA证书、ISO9001证书、原材料清单、检测设备清单、生产流程图、质量控制计划表和程序文件等;

2.资料审核;

3.工厂审厂和抽样,审厂审核范围包括质量控制计划,测试设备的合格性和校准以及记录保存系统。工厂审核期间,审核员将选择样品在SIRIM QAS International的实验室或任何其他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4.在工厂审核期间发现的问题(如果有的话)得到令人满意的纠正并通过测试结果后,SIRIM QAS International将在支付所有应交费用后签发产品认证许可证。


注意申请SIRIM认证之前需事先获得CoA证书。


目前,中国与马来西亚在家用电器产品认证有许多共同之处,双方同为RCEP成员国,将极大地促进双方合格评定程序结果互认的可行性。